泉州市工商局:警惕家装建材消费四大陷阱
点击次数:2018-03-07 14:00:24【打印】【关闭】
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近年来,家装建材市场火爆,相关领域的投诉也成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的一大热点和难点。2017年全年,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装修服务类消费者来电、来访、来函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件1259件。其中咨询件740件、投诉件480件、举报39件,通过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调解,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48万元。
■记者 李菁 通讯员 邵淑桢 苏晓晖
投诉量晋江南安丰泽最多 有四大类
12315系统平台显示,被诉商家所在地主要集中于晋江(114件)、南安(101件)和丰泽(93件)等家装建材市场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家装建材消费投诉主要有4个方面,包括商品质量、合同争议、售后服务以及广告宣传。
商品质量问题方面,部分商家出售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商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性状改变影响使用,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石狮的消费者曾女士花2000元购买了一批瓷砖,铺完后5个月瓷砖出现了变色等问题,与商家交涉,商家一直拖延未予处理,曾女士拨打了工商12315热线投诉。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向曾女士补偿了1300元。
合同争议方面,包括商家未履行合同约定,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南安的消费者施先生来电投诉,称购买装修板材,经过看样与商家书面约定了板材颜色款式,并支付给商家订金2000元,到货时施先生发现板材与约定的不一致,商家拒绝处理,于是施先生向工商12315热线投诉。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给予退货并退还给施先生2000元订金。
售后服务问题方面,有商家不按约定履行“三包”义务,或无故拖延、无理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丰泽区的消费者陈先生购买安装了一间淋浴房,使用中发现推拉门出现问题,商家拖了两个月仍未来处理,陈先生向工商12315热线投诉。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及时上门给予了维修。
广告宣传问题方面,有商家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促销商品附赠的礼品未按规定发放等。南安的消费者陈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卫浴产品,商家称将返还199元红包,但陈先生购买后商家未予返还,经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及时返还了199元给陈先生。
五条建议帮您规避家装建材消费陷阱
近年家装建材消费活跃,产生此类纠纷的原因,一是普通消费者缺乏装修建材类产品的相关专业知识,购买时挑选鉴别困难;二是装修建材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质量鉴定难;三是装修建材行业潜规则多,商家以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四是部分商家诚信度差,“三包”承诺未履行,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家装建材前,要对家装材料知识加以了解,对需要购买材料的产地、质量、规格、价格、等级等情况进行仔细的研究和调查。
选购时最好到正规、诚信度高的建材市场内购买,挑选有资质、商誉好的品牌产品,切勿贪图便宜选择无相关标识的产品。
面对商家的口头承诺,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家装建材的品质、档次、价格和材料是紧密相连的,消费者未必能辨别不同的材料。因此在购买时要让商家对建材的材质明确写在合同或票据上,为防实物与样品不符,应注意保留证据。
交款取货时,应认真核算款项,注意检查和清点所购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提防不法商家不诚信行为。
另外,视情况尽量要求商家配送安装,以防产品出现问题,商家以运输安装不当为由拒绝“三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举证,分清责任,积极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如发生自身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向就近的消费维权点或拨打工商12315热线电话投诉。
1 商品质量问题 部分商家出售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商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性状改变影响使用,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 合同争议 包括商家未履行合同约定,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3 售后服务问题 有商家不按约定履行“三包”义务,或无故拖延、无理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4 广告宣传问题 有商家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促销商品附赠的礼品未按规定发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