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雄安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点击次数:2019-03-30 10:46:45【打印】【关闭】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最终合作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因此最终协议双方能否达成合作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3月2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雄安新区为中心,辐射京津冀地区共同拓展业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雄安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安州镇西北村南工业园区5号
法定代表人:徐志飞
注册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8月09日
经营范围:市政道路工程服务;互联网平台开发;混凝土智能制造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混凝土检测服务;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销售及咨询;高性能预拌砼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推广;新型建材的研发及应用;干混砂浆、湿拌砂浆的研发、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及其它建筑材料的研发和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权结构: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2、雄安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在业务合作、产业推动等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双方业务的延伸和发展。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地区开展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预拌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等)、矿山的生态开发、城市建筑固废的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更好服务于雄安新区建设。
2、甲乙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双方相互给予充分的商务和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合作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可采用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专业服务承包等方式,在前述合作领域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4、为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畅通和信息及时互通,双方高层应保持良好的联系。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三)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四)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彼此业务协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业务的延伸和发展。同时有利于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拓展公司雄安地区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最大程度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本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合作方式与金额,因此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协议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最终合作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因此最终协议双方能否达成合作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